各书院:
根据《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考务工作条例》(院教〔2017〕10号)管理规定,从即日起安排普通本科在校生(包含专升本在校生)有关课程的重新学习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9月12日至9月19日到教务部学籍科(教学服务中心)提交重新学习申请(重修申请表见附件)。
二、报名流程
学生办理重新学习手续,需认真填写《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课程重新学习申请表》(见附件)。学生应查阅有关课程的课程表,结合本专业目前课程安排实际情况,合理选择重新学习课程听课时间。参加重新学习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申请表内各项手续,经教务部学籍科核实课程学分,并到财务部缴纳重新学习学费。未办理手续的,不予安排重新学习。
三、可申请重新学习课程范围
专业培养方案变更的,以新修订的培养方案为准。具体课程范围详见下表。
1、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
2、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
3、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
4、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必修课程。
四、重新学习方式
跟班修读或单独建班修读
五、课程的考核
在校生课程的考核于本学期期末考试周进行,单独设立考场。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