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北医学院 2025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工作方案

2025-11-28 15:49:04.963   分类:学籍与注册事务   来源:教务处   阅读量:194 返回列表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279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学校2025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和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工作,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是对考生录取资格的再次确认,是保证教育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学校成立由党委书记、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学生、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教务处、学生处、校纪委、后勤处(校医院)及相关院(部)、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二、审查与复查对象

(一)2025级全体新生。

(二)往年因保留入学资格、患病等原因尚未完成入学资格审查现申请复学的学生。

三、入学资格审查内容与程序

(一)审查内容

入学资格审查在入学报到阶段进行,由新生所在书院组织实施,重点审查新生人像和身份信息。

(二)审查程序

1.教务处向相关核查部门提供学生高招录取信息。

2.书院核实新生录取照片、学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录取通知书照片、学历证书照片(专升本学生)是否为同一人,填写《豫北医学院学生登记表》(粘贴学生近期免冠照片、一式两份),登记表由学生处、书院分别存档。

3.书院比对新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新生录取名册等信息,核实上述材料是否一致、是否齐备、是否造假,填写《2025级新生报到核查记录单》。

4.书院使用迎新系统,完成人像核验工作,填写《豫北医学院2025年新生入学“一人一档”信息核查表》(附件3)。

5.书院在新生宿舍出入口、寝室内张贴公示新生照片信息,教务处在教学楼张贴公示新生照片信息,公示内容需注明河南省教育厅和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

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786,69691790;

监督举报邮箱:xsc@haedu.gov.cn

四、录取资格复查内容及程序

(一)复查内容

录取资格复查在入学报到后一个月内完成,由相关职能部门、书院共同完成。复查内容主要包括: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二)复查程序

1.档案信息核查。书院参照新生录取名册、户口迁移证和考生纸质档案中的出生年月、家庭地址、社会关系、笔迹等进行对照,填写《豫北医学院2025年新生入学“一人一档”信息核查表》(见附件3)。

2.文化课复试。教务处、外国语学院对入学新生进行文化科目复试,复试将统一时间、地点,集中进行,任何无故缺考行为均被视为有舞弊嫌疑。对复试成绩与高考成绩悬殊较大者进行严格检查,对笔迹有疑点者提请司法部门进行技术鉴定。教务处负责考试组织及完成文化课分析报告。

3.加分资格证明材料核查。书院按要求收集加分新生户口本复印件及相关加分证明材料,教务处对高考加分资格证明等材料进行严格核查,对有疑问的信息,认真与生源地省级招办核实,严防加分资格造假。

4.专升本学生前置学历材料核查。书院对专升本新生的专科毕业证书进行核查,核查后将毕业证书复印件提交至教务处进行复核。

5.身体复查。校医院依据国家教育部高招体检有关规定,对全体入学的新生进行体检结果复查,重点复查是否有严重疾病、不符合专业录取要求的疾病、高招体检时有舞弊现象的新生,出具复查报告。对不符合规定的考生,学校予以清退。

6.心理状况复查。学生处对新生的心理状况进行复查,出具心理状况复查报告,重点复查新生心理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中发现新生心理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应将新生情况通报至相关书院,书院敦促新生按规定办学保留入学资格手续。

 

附件:   1.2025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与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组组成及任务分工

2.2025年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与录取资格复查日程安排表

                      3.2025年新生入学“一人一档”信息核查表

4.2025年新生报到信息核查记录单

5.2025年新生入学报到与资格复查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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