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书院:
2017年录取新生学生证办理及学生证补办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7年9月20日-9月22日
二、办理对象:
2017级本、专科、专升本新生及在校生。
三、办理程序:
1. 9月20日班级辅导员审核并如实填写《学生证书院登记表》(新生sheet1表、补办sheet2表)(见附件),对口教务负责人以书院为单位上交教务部电子版《学生证书院登记表》。
2. 9月21日上午12点前各书院到平原校区教学服务中心领取学生证,填写并粘贴好照片后收回。
3. 9月22日以书院为单位至教学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盖学院公章事宜;
4. 各书院加盖注册章后正式发放。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证需按照《学生证填写须知》(见附件)填写;
2. 乘车区间填写须与学籍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