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级新生学生证办理及学生证补办的通知

2017-09-20 11:31:13.377   分类:最新信息发布   来源:教务处   阅读量:1606 返回列表
 

各书院:

2017年录取新生学生证办理及学生证补办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7年9月20日-9月22日

二、办理对象:

2017级本、专科、专升本新生及在校生。

三、办理程序:

1. 9月20日班级辅导员审核并如实填写《学生证书院登记表》(新生sheet1表、补办sheet2表)(见附件),对口教务负责人以书院为单位上交教务部电子版《学生证书院登记表》

2. 9月21日上午12点前各书院到平原校区教学服务中心领取学生证,填写并粘贴好照片后收回。

3. 9月22日以书院为单位至教学服务中心统一安排盖学院公章事宜;

4. 各书院加盖注册章后正式发放。

四、注意事项

1. 学生证需按照《学生证填写须知》(见附件)填写;

2. 乘车区间填写须与学籍信息一致。

附件:/学生证书院登记表.xls

      /学生证填写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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