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管理办法

2021-10-19 10:19:41.687   分类:学籍与注册事务   来源:教务部   阅读量:4162 返回列表

为切实加强学校学生学籍注册管理,依法保护学生权益、维护学校办学秩序、维护教育公平公正,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11号)《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1〕29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为保障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领导小组分别由校党委书记、院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学籍工作的副院长任副组长,教务部、学务部、校医院等相关职能部门及各书院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成立纪检监察工作组,全程监督检查学校新生资格复查工作,处理新生资格复查过程中的投诉信函与来访。工作组由学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监察审计部负责人任副组长,纪检监察审计部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各书院负责具体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工作。

(一)严格新生入学报到资格审查。建立“三级审签”工作机制,由新生辅导员、书院书记、分管招生与学籍工作校领导逐级审签。新生入学报到时,新生辅导员要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居民身份证、高考准考证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报名和录取数据进行逐一核查,并将现场采集的新生照片与高考报名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利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人像比对”等信息技术手段进行逐一严格比对。书院要在学生宿舍、招生部门要在教学楼张贴生源地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考生电子照片,公开省教育厅(监督举报电话:0371-69691786,69691790,监督举报邮箱:xsc@edu.gov.cn)和学校的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监督举报电话:0373-7375672;监督举报电子邮箱:sqjjjc@sqmc.edu.cn)。对审查中发现弄虚作假,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根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对往年录取后保留入学资格和因患病等原因未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学生,要在入学时按照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流程审查其报到资格。

(二)严格新生入学后复查。教务部、校医院、学务部、书院要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分别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新生报名资格、身体健康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录取手续及程序、录取资格、考生电子档案、考生入场照片、答卷笔迹图像和入学报到信息等进行复查,实行工作人员并签字确认的工作机制。教务部要对通过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录取新生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通过享受农村和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政策录取新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核。教务部要统筹其他相关部门对新生开展文化课测试,按照报考要求对专升本新生开展前置学历资格复核。

(三)严格学生复查结果的处理。各相关部门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至教务部,教务部要根据情况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进一步核实存疑信息。对于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及其他复查存疑的考生,由教务部牵头组织专门调查。对于查实的通过宁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方式骗取高考加分资格、录取资格或冒名顶替入学的新生及违规录取的新生,一律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学校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二、加强学籍管理,按时准确完成学籍电子注册

(一)严格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学校在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后,教务部要按照学籍电子注册有关要求,依据审定的新生学籍注册名单,由学籍管理专员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完成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并确保新生学籍电子注册信息完整、真实、准确。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完成后,教务部、学务部、书院要共同督促指导所有新生及时登录学信网核查个人身份信息和学籍注册信息,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核实纠正。严禁在不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下注册学生学籍。对于学信网学籍管理系统未提供相关信息的已录新生,教务部要及时与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联系核实情况,属于漏报或者延报的要及时不报录取数据和照片。严防同姓名同身份证号重复注册,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在同一学习时段,只注册一个普通全日制学籍(连个培养的除外)。

(二)严格招生类型标注。学籍管理部门要严格做好“贫困地区专项生”等学生类型的标注工作。不得在新生入学复查工作结束之前调整学生专业。

(三)规范学籍过程管理。学籍管理部门要按照在校生学年电子注册有挂要求,对在校生上一年的学籍变动、学籍记载、学籍注销等情况进行核实,于10月底点前规范、准确、完整地标注学年电子注册信息,确保学信网中每个学生的学籍状态客观、真实。如因特殊原因,学校延期开学,应通过远程注册审核等方式,按时做好学年电子注册工作。

三、规范和加强学籍档案管理

学校要重视和加强学籍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设置学籍专用档案室,配齐配备专职人员和存档设施,规范做好学籍档案收集整理、检查核对、鉴别归档、保管适用、转送移交等工作。学籍档案应包括学生身份信息、学籍注册信息、学年注册信息、学籍变动、学籍记载(含学业考试情况、社会实践情况、奖惩情况等)、学历注册信息等内容,要有效整合校内招生、教育教学、学生管理、就业等部门档案资源,形成从学生报到到毕业离校全链条、全过程、一体化的档案管理流程,确保学生学籍档案真实准确、规范完整。积极利用现代化技术,推进学籍档案电子化,采用纸质、电子硬盘、数据库等多种保存形式,确保学籍档案长期保存。

四、强化监督进和追责处置,全力促进教育公平公正

学校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录取资格复查、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规范程序,严格把关。相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遵照“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终身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玩忽职守、审查不严致使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或未如实标注学生学籍状态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向学校相关违纪管理办法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处理。对违反规定、虚假注册学生学籍信息及为不具备入学资格的而学生办理新生报到入学手续等行为“零容忍”,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坚决遏制录取新生入学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中违规行为的发生。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在新生入学报到时逐年制定具体的工作实施方案。在每年11月15日前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和录取资格复查及学籍电子注册工作,并将相关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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