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
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教教科〔2021〕67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凡我校教师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完成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教育科学成果均可申报:
(一)公开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教育科学论文、著作(不包括教材、论文集、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教学课件)。
(二)已经结项的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报告。
(三)正式发表的论文,刊号必须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出版的CN刊号,可以在中国知网、万方数据或维普网上检索,字数不少于3000字;正式出版的著作,必须有“中国版本图书馆CIP数据”核准字号,以“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字数不能少于10万字。在港澳台和国外发表、出版的成果不能参评。在境内用外文发表、出版的成果,论文需报送全文中文译文,著作需报送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四)申报者必须是成果第一作者,每个申报者限报1项成果,申报者及所有合作者署名须与成果原件署名一致。
二、成果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需提交:成果原件(复印件)、《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评审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申报汇总表》、成果word格式电子稿。相关材料表格及具体要求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请以“主持人姓名+优秀成果”命名,以电子版形式于2021年4月2日之前发送至sqjwjg@163.com,逾期不再接受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纸质版材料报送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蒙 联系电话:15138855887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年教科优秀成果申报通知-教教科〔2021〕67号.doc
教务部
2021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