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3-07-21 16:37:46.257   分类:最新信息发布   来源:教务部   阅读量:4259 返回列表

各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1〕10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53号)(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三批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

2023年拟立项建设40个左右省级虚拟教研室。根据推荐限额,我校拟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1个虚拟教研室试点。

二、建设类型

此次申报的试点建设范围原则上仅限于区域性、全国性虚拟教研室。建设载体分为课程(群)教学类、专业建设类、教学研究改革专题类虚拟教研室。

三、建设任务

(一)创新教研形态。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形成基层教学组织建设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新范式,充分调动教师的教学活力,厚植教师教学成长沃土。

(二)加强教学研究。依托虚拟教研室,推动教师加强对专业建设、课程实施、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评价等方面的研究素养,提升教学研究的意识,凝练和推广教学成果。

(三)共建优质资源。虚拟教研室成员在充分研究交流的基础上,协同共建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知识图谱、教学视频、电子课件、习题试题、教学案例、实验项目、实训项目、数据集等教学资源,形成优质共享的教学资源库。

(四)开展教师培训。组织开展常态化教师培训,发挥国家级教学团队、教学名师、一流课程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广成熟有效的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实施方案,促进一线教师教学发展。

四、申报条件

(一)教研室负责人应由国家级或省级教学名师、国家级一流专业负责人、一流课程负责人等高水平教师担任。

(二)教研室成员不少于10人,具有相对稳定的高水平教学研究和实践团队。

(三)教研室所依托专业或课程已获批“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或“一流课程”。

(四)虚拟教研室应已有实体教研室建设基础。

(五)依托虚拟教研平台(自建或第三方平台均可)定期开展教研交流和资源协同一学期以上的优先支持。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方式

1.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院部签字盖章,一式两份)(附件2)

2.填写《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一式五份)(附件3)

3.填写院(部)政治审查意见(一式两份)(附件4)

4.支撑材料(一式两份)

有意向单位于2023年8月10日下午17:00前报送相关材料至教务部,电子版材料需一并发送至邮箱:sqjiaowubu@163.com。

联系人:林欣

联系电话:13126562551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

  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

  3.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

  4.院(部)政审意见


  附件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批省级虚拟教研室试点建设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253号.pdf

          附件2.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申报统计表.xlsx

          附件3.虚拟教研室建设试点推荐表.doc

          附件4.院(部)政审意见.doc


 

 

新乡医学院三全学院教务部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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