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2023第二学期期末补考及缓考的通知

2023-09-07 15:54:21.077   分类:考试安排相关   来源:教务部   阅读量:4188 返回列表

各单位:为确保学校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补考、缓考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安排通知下:

一、考试对象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成绩不合格或具有旷考、考试违纪、考试作弊、申请缓考情况的学生。

二、考试时间与地点

考试于2023年9月9日至9月10日进行,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于9月7日在教务部网站发布,考生可自行下载查看。

三、相关要求

1.必修课由学校统筹安排考试,选修课由各教院(部)在教务部备案后组织实施。

2.平原校区与新乡校区的考生在本校区进行线下考试;全过程教学基地、实习单位实习的考生采用线上(治趣)进行考试。

3.考生须携带学生证与身份证参加考生,无证件或证件不齐全且不能提供有关证明者禁止入场。

注: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复查结果已反馈至各书院,学生可向辅导员老师申请查询。


       2022-2023-2补考安排.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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